复学申请书(可另附纸):
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 审批说明: 1.学生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应当于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复学。 2.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。本表第一页由学生填写,第二页由学院、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填写。 3.学生持审批表到所在学院初审。 ①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确认复学事宜,联系记录以书面形式留存在学院。 ②选课情况部分由教学秘书审核。 ③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。 4.学生在辅导员陪同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谈。 5.学生到校医院体检并签署意见,因病休学后申请复学学生须额外附三甲医院证明。 6.学生持审批表到所在学部签署复审意见。 7.退役复学学生应提供退役证复印件。 8.因创业休学或参军保留学籍的学生,复学时如需调整专业应同时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。 9.以上步骤请按顺序完成,最终审批表交本科生院学籍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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